台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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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审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根据《关于深化工业项目审批改革的意见》(台政办发〔2015)39号)和《2015年台州市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台政办发〔2015〕54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并在市区和温岭市试点实施;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一、高效审批时间 从企业项目备案到施工许可审批完成的全流程时间总体为50天。 二、高效审批实施范围 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别、分地区试点实施: 1. 一般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按照《台州市新建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流程打包制操作细则》(台审改办〔2015〕14号)执行,在市本级和椒江区试点实施。 2. “零土地”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按照《“零土地”改扩建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及说明和《“零土地”加层改造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及说明执行,在黄岩区试点实施。 3. 入园区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按照《入园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东部产业集聚区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及说明执行,分别在路桥区、温岭市试点实施。 三、高效审批主要制度 1.实行项目审批负面清单制。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台州市2015年本)的通知》(台政发(2015)16号),企业投资建设核准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实行全流程打包制。全流程打包制是指对投资项目审批办结全过程的时间进行统筹打包的制度,全流程打包时间是指从项目业主委托中介服务到项目审批办结全过程的时间,包括中介文本制作、项目审批、公示等时间。中介机构主管部门要将中介服务时间纳入全流程审批时间,限时办结审批事项,做好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中介服务合同备案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服务需求和中介服务进度,指导、督促中介机构限时、高效、优质完成中介服务事项。 3.实行承诺验收制。按照《台州市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台政办发〔2015)64号)等规定,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项目业主承诺验收制。 4. 实行园区“化零为整”制和虚拟业主制。对于符合条件的拟出让地块,按照《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台政办发〔2013〕12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园区“化零为整”。所在地园区管理机构在编制水域调整等方案后,开展虚拟业主制审批,统一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证明、水土保持方案、项目预环评、文物保护、防震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等审批手续。 5. 实行桩基先行制。项目业主申请桩基先行并提交规划部门确认的建筑定位图、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桩基施工合同备案、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材料的,建设规划部门应按时完成相关审批。 6. 实行文件抄送和资料递减制。审批部门在做出审批决定后要将正式审批文件抄送至所有下阶段审批单位,下阶段审批单位不再强制向项目业主收取相关文件。实行审批报件递减制度,凡属重复提供、自行设定、本机关自身批件、与审批事项无关的材料一律取消,同一报件在上一审批环节已经提供的,下一审批环节不再强制要求项目业主重复提供,可通过联合审批系统自行下载等方式补齐报件材料。 7. 实行联合办理、网上审批等其他高效审批制度。对出让土地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实行规划审批“一个窗口”便民服务制度,可根据申请同步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确认)等审批,提供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联合进行公示环节;业主可自行选择审批方式。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网上行政审批步伐;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推进投资项目在线联合审批与监管,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 四、工作要求 L加强钮导,强化保障。 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50天高效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协调小组是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工作的总协调机构,市行政审批及投资审批改革组负责做好具体落实和推进,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市本级、各试点区、市要高度重视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和系统的作用,建立信息共联共享机制,做好高效审批的各项保障工作。 2.明确责任,强化协作。 市本级、各试点区、市要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加强部门协调,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跟踪督查,做好经验总结。市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标准化审批要求,加强信息互通,做好业务指导和衔接工作。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园区管委会和各相关审批单位要加强协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快速、便捷、周到的审批服务。各审批单位(窗口)代办员要负责指导企业进入代办通道,帮助项目业主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助整理申报资料。各级项目审批代理代办机构负责做好代理代办工作。 3. 完善钢度,强化考核。 各级审改办要负责全程跟踪工业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的进度,督查行政审批单位(窗口)办件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高效审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流程图(备案); 2. “零土地”改扩建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 3. “零土地”加层改造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 4. 入园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 5. 东部产业集聚区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
—、适用范围 黄岩区域范围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符合城乡规划,并属于投资备案类的"零土地"改扩建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二、办理流程 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内项目审批,由区政府牵头召开审批联席会议进行研究,企业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凭涉批事项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开展项目建设。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企业应当履行各项告知事项办理承诺及联席会议纪要内容。分三个阶段: 1. 项目申报备案阶段。超过出让时规定容积率的企业改扩建项目,由企业带改造设计方案向区经信局提出改扩建申请。区经信局受理后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在5日内提请区政府召开审批联席会议,明确项目改扩建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企业凭同意改扩建的会议纪要到区经信局进行项目备案,区经信局及时将项目备案情况和会议纪要抄告相关审批部门。未超过出让时规定容积率的企业改扩建项目,直接到区经信局备案。相关审批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文本编制。 2. 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在企业提供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后,住建规划部门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企业分别到人防、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并抄告上述部门。符合桩基先行条件的项目,按照《黄岩区非国有投资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办理办法》(黄建〔2014〕41号)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项目单位提交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后,住建规划部门负责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企业办理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住建规划部门作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同时告知企业按规定到发改、行政执法、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办理总时间 企业从项目备案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全流程时间为30天。 “零土地”加层改造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说明(黄岩区试点) —、适用范围 黄岩区域范围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符合城乡规划,并属于投资备案类的“零土地"加层改造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二、办理流程 企业向区经信局提出加层改造申请,并提交改造设计方案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意见。区经信局受理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踏勘,5日内提请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明确项目加层意见,提出项目加层要求、相关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费缴纳要求,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企业凭结论意见为同意的会议纪要,并完成纪要明确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承诺手续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加层超过1层的,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办理总时间 从召开联席会议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全流程时间为5日。 入园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说明(路桥区试点) —、适用范围 路桥区行域范围各园区管委会内的规划用途明确、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二、办理流程 1. 管委会根据园区产业导向、规划布局及招商项目评估办法,审查拟入园项目资格,确定出让土地地块。 2. 管委会向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重点项目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进入代理服务程序。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预联审,必要时可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各审批单位(窗口)在预联审会议后向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一次性告知意见单,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各审批部门意见后向管委会送交一次性联合告知书,发改部门出具项目联系单。 3. 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完成中介服务文本设计、勘探及预审查等,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模拟审查确认。 4. 各相关部门(窗口)在模拟审查确认后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一次性告知意见审查反馈单。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出具联合告知审查反馈书。 5. 国土部门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出让条款中约定的总平面等内容不允许变更调整。 6. 中标竞得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出让金。 7. 各部门按照规定完成行政审批。 三、办理总时间 项目从土地使用权登记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全流程时间为21日。 东部产业集聚区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项目高效审批全流程图说明(温岭市试点) —、适用范围 具备东部产业集聚区入园资格的新建备案类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二、办理流程 1. 管委会根据园区产业导向、规划布局及招商项目评估办法,审查拟入园项目资格,确定出让土地地块。 2. 管委会针对拟出让地块委托中介编制建筑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召集建设规划部门对建筑方案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及时调整修改方案。 3. 管委会向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踏勘,现场对接拟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各审批单位(窗口)在联合踏勘后向行政服务中心提交一次性告知书,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各审批部门意见后向管委会送交一次性联合告知书。 4. 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实行园区“化整为零"审批办法,统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手续。二是委托中介机构完成地质勘测、环境影响评价、全套施工图纸设计、防雷装置设计等。 5. 施工图送审前,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气象、人防、环保等部门召开再审查会议,现场确认一次性告知内容落实情况;审查通过后,反馈国土部门。 6. 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带建筑方案(建筑施工图)公开招拍挂出让。 7. 中标竞得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出让金。 8. 各部门按照规定完成行政审批。 三、办理总时间 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全流程时间为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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