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台州市公管办组织召开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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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推进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台州市政务服务办(公管办)组织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市政务服务办(公管办)党组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晓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公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黄岩区住建局、路桥区住建局、台州湾新区审计与司法局、各县(市)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传达了《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的通知》及《台州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之后各单位汇报了9月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10月平安考核及标准、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内容展开了讨论交流。
张晓宁主任强调,第三季度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各地各部门要咬紧牙关,全力攻坚,确保工作成效。同时,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延续性,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后续工作开展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政策 要严格落实“七个不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规定,将政策精神和要求嵌入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切实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二要持续抓牢无感监测指标 要盯紧盯牢各项指标,将整改举措精确到每一项指标并指派专人跟进,做到能快尽快、应快尽快,确保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要稳步推进平安考核工作 市级部门要抓好平安考核这根“指挥棒”,在各自工作领域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形成精准的考核标准;各地要做好考核台账等准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向省里、向企业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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