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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招投标监管半年度工作例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7-22 15:00 阅读: 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了解全市招投标工作半年度推进情况,努力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7月18日,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管办)组织召开全市招投标监管半年度工作例会,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生刚,办党组成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晓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黄岩区住建局、路桥区住建局等单位有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各单位汇报交流上半年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及下阶段工作打算。


就如何有效落实《意见》,切实抓好下阶段招投标工作,周生刚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积极对待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变化。《意见》关于构建立体多维监管体系有了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各行业(领域)省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体制机制变化,配合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分级监管制度,推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二是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此次《意见》自8月1日起实施,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落实准备工作,按期限严格落实《意见》要求,重点抓好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深化全流程电子交易、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协同高效监管等五方面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紧扣设置隐性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问题、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违纪突出问题、监管体制不健全问题等治理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切实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有力打击社会公众反应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投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