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惠民文印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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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购买惠民文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请你单位进行书面应标。 一、需求概况 1.项目名称: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购买惠民文印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群众办事材料复印、打印、快照等(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报价表》)。 3.服务期限:2026年5月6日-2028年5月5日(协议服务期两年,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未按要求履行,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 二、具体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服务于本项目的资源和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2.服务具体人员、时间、设备等要求:①根据群众办事需要,提供及时周到的文印服务。办事群众类应当场完成,其他材料印刷制作在接采购方订单后24小时内完工。(如特殊要求,以采购方通知时间为准)②现场应安排1-2名工作人员(以满足现场业务需求为准,人员调整与采购方商定)。选派身体健康的员工,遵守工作纪律规范,热情服务。统一着装,服装费用自付。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确保业务素质过硬,做好保密工作。③服从作息时间(法定节日正常休息,非法定节日的周六正常上班),非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经营,如有特殊业务需求,需配合到岗到位。④自备必要的文印设备和耗材以满足需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恢复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配备备用设备。⑤做好文印区域的安全管理,加强消防管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和设备安全。⑥对报价清单内未涉及又确为群众所需的服务项目(如:门头广告P图、平面示意图制作、打字排版、扫描等),应按照优于市场价的标准对群众进行收费。 3.商务条款:付款方式为按实结算,根据文印项目负责人员签字确认的单据,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须开具发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内部组成的评审小组审核所有报价文件并在有效报价中结合权重系数按照“最低价成交”的原则确认成交人。 四、响应须知 1.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必须截至在2026年4月9日16时前送达; 4.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报价人须按要求填报《询价一览表》,如有报价缺漏项,或修改表格原有格式、内容及编排顺序的,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①所有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②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③密封文件封袋处应标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全称及联系方式。④报价文件提交数量: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69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403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15015 附件:报价单 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